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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中师生恋[贵州六中王永丽]

更新日期:2022-01-18 23:30:26  来源:www.sglongjoy.com

导读2008年11月4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决,坚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阳六中师生三角恋成心杀人案被告人孟超的死刑判定。对此,很多人以为量刑过重,也有人以为杀人就该偿命,但终究成果还要等候最高人民法院的审阅。现在,孟超案进入死刑复核程序,孟超家族托付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李雪...

2008年11月4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决,坚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阳六中师生三角恋成心杀人案被告人孟超的死刑判定。对此,很多人以为量刑过重,也有人以为杀人就该偿命,但终究成果还要等候最高人民法院的审阅。

现在,孟超案进入死刑复核程序,孟超家族托付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李雪森作为死刑复核程序孟超的代理律师。

悲情师生三角恋

2007年9月27日,孟超来到同班同学何晓厉家,两人发生争执,孟超抽出30厘米长刀将何晓励杀戮。此前,他们一起和45岁的女班主任王永丽坚持情人联系。

何晓励与孟超同年,是班上的团支部书记。何晓励家离校园很远,母亲在校园后门租了一套房子伴儿子上学。一段时期,何晓励常去王教师家补课。王永丽事后向警方供认,她与何晓励存在性的联系,爱情从2006年3月继续到案发。

一天正午,何晓励开门进入王永丽家,正好孟超也在,他感觉孟超与王教师特别接近,心里有了酸溜溜的感觉。有一次,何晓励因成绩排名不如孟超,便在王永丽家中怒不可遏,乃至扬言要自杀。王永丽之后屡次向孟超泣诉,说何晓励羁绊她,威胁她远离其他男人。

为情所困的孟超开端出现异常,在同学面前,那个“喜爱恶作剧,吃东西,抢着付钱”的阳光少年不见了;而何晓励的改变也与孟超千篇一律,本来十分善谈的他开端变得内向。

9月26日是孟超18岁生日,正午,许多同学围着他并祝他生日快乐。吃饭的时分,他暗里对一个同学说:“何晓励处处造我的谣,我一直都忍着。”

第二天正午,王永丽给孟超打电话,称何晓励骂他们是奸夫淫妇。孟超心中的积怨,总算被点着了。

下午5时放学之后,孟超打的来到校园后门何晓励租的房子里。据孟超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其时屋里只要何晓励一人,争执中他趁何晓励回身倒水的时机,抽出一把30厘米的长刀刺进何晓励的背部,继而刺向他的胸部、腹部。

那一个惊魂之夜,惊恐不安的孟超是在王永丽家中度过的。那一晚,孟超翻来覆去不能入眠,他一直在犹疑:该不该去公安局自首?

第二天孟超照常去上学,上午最终一节课后,他被差人带走了。

被判死刑

这似乎是一件十分简略的刑事案子,贵阳市检察院起诉书只要两页纸,但随着本年2月22日贵阳中院对此案的开庭审理,这起案子的内情以及杂乱的多角恋联系和更多层面引人深思的问题正在浮出水面,并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不小的颤动。

网络上对“孟超是否或许轻判”曾有热议。郑州高新区法院常务副院长陈安利主张从宽处理,但一些网友以为,孟超杀人时已是成年人,没有自首,即便处予极刑也是依法断案。

可是, 4月23日,贵阳中院一审成果,18岁的孟超因成心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对此,死者何晓励家人以为“判定公平”,而孟超父亲表明“始料不及”、“悲愤交加”,提起上诉。

“这样的职责,不应该由我的当事人一个人来承当,而应该由社会、校园、家长来一起承当,恳请合议庭刀下留人。”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孟超的代理律师的话引起了法庭上的一段缄默沉静。

但法院以为,孟超违法手法残暴,损害成果特别严峻,并无法定从轻、减轻处分情节,虽系年满18周岁的第二天作案,但尚不足以因而对其从轻处分。

2008年11月4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决,坚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颤动一时的贵阳六中师生三角恋成心杀人案被告人孟超的死刑判定,孟超案进入死刑复核程序。

量刑过重?

“人不能死而复生,被害人的逝世现已令人扼腕痛惜,再让一个罪不至死的少年失掉可贵的生命莫非不是另一个不幸吗?”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对《法制周报》记者说。

作为死刑复核程序孟超的代理律师,张远忠以为:在孟超案中影响量刑的一些重要现实没有查清,首要,依据案子现实,不扫除被告人的班主任教师承当刑事职责的或许性,检察机关、一二审法院只将班主任作为证人是不当的。别的,孟超现实违法行为时刚满十八周岁零十八小时,一二审法院没有考虑这一特殊情况。第三,孟超自身有激烈的悔罪体现,其家族也乐意对死者家族进行最大极限民事补偿,可是一二审法院未考虑此情节。

张远忠还以为,二审判处孟超死刑量刑过重,死刑当即履行适用于罪过特别严峻的违法行为,孟超的行为当然冒犯法令,成果不可谓不严峻,可是否有必要判处死刑当即履行,而不能判处死刑延期履行?

张律师介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曾提出,对待判不判死刑的问题,要考虑人民群众的感觉。该案发生后,社会各界对死者和孟超表明了极大的怜惜,对班主任的行为给予了极大的斥责,而一二审法院的判定并未考虑这些。

可是,一些网友也给予了不同的观点,以为杀人就该偿命,已然刑法规矩了十八岁以上的公民应当承当刑事职责的话,就应该依照刑法规矩来判处。还有一些人以为,就算班主任在背面有火上加油的效果,该不该罚是别的一回事,而孟超杀了人就应该为他的行为担任。

关于此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维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青少年法令援助与研讨中心主任佟丽华在得悉判定成果后,也以为量刑过重。佟丽华以为,从孟超杀人案的布景,以及媒体和法界的重视程度来看,“王永丽事情”将会成为共和国法治进程的一个经典事例。在1985年《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极限规范规矩》,将从轻、减轻准则扩展应用于年岁轻的成年罪犯,因而关于此案的判定,他觉得应该慎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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